根据《永安市人才优惠房实施办法(试行)》(永委人才〔2022〕1号)文件规定,经组织报名、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审核,截至2022年5月底,共有1户人才家庭申请人才优惠房受理资格,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至15日,如对本人结果或他人申请资格有异议,请向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申请复核或反映,联系电话:3613256,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9日附件符合人才优惠房申请条件人选汇总表序号申请人配偶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类别申报对应的条件1王孝树林艳福建福维股份有限公司人才优惠房全日制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