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6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江西省内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或主要参与完成本专业技术领域国家级1项以上或省(部)级2项以上科学技术普及研究课题,编制完成2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或2项以上国家(部门)技术规程、规范,4.主要参与完成技术难度较高的生态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编写完成县级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10项以上,8.主持完成技术难度较高、较复杂的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方案、现场组织和报告编制工作10项以上,4.参与完成生态环境污染治理与环境修复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项目2项以上,或参与完成生态环境管理相关的调查研究、可行性论证2项以上,或参与编写完成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8项以上,或参与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调查报告(实施方案)、清洁生产审核等生态环境领域技术评估10项以上,8.参与完成技术难度较高、较复杂的生态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方案、现场组织和报告编制工作8项以上,3.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生态环境技术问题撰写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七、附则(一)本条件是江西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包括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划(含实施方案)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