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工作,促进科技类校外培训市场有序发展,现将《南通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实施前已登记设立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按准入具体要求和流程重新完成审批登记,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6月8日原文:20220608通科规〔2022〕1号南通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pdf政策解读:http://kjj.nantong.gov.cn/ntskjj/zcjd/content/f5643db3-46a8-4278-a8d3-55045cc8f25c.htmlhttp://kjj.nantong.gov.cn/ntskjj/zcjd/content/2218fe62-c963-4a70-a336-4819ac31a0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