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做好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区培育工作及公布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各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以下简称两业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5〕39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4〕75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区培育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5〕824号)要求,原则同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阳市涧西区、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葛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个区域的两业融合发展区建设方案,各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两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实施两业融合发展行动,牵头建立跨部门的两业融合发展区建设工作推进和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创新发展活跃、质量效益显著、生态体系健全的两业融合发展先行区,发挥自主创新优势,抓紧制定两业融合发展区建设资金使用方案,推动制造业企业向“制造+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请各有关区域对照建设方案分别于每年4月15日、12月31日前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自评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经各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建设方案调整需经各有关省辖市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