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1〕1690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及生产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1〕203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修复〔2025〕1393号),经调查核实,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拟将位于河东镇、博美镇、河西街道的3个图斑(图斑编号YZ4415811152070002、WS4415811052010001、YZ4415810022020001)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中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现予以公告,公告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告结果有疑问的可向陆丰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公告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5月8日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660-8822963附件:1.陆丰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2.陆丰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影像图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4月9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附件1、陆丰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xlsx附件2、陆丰市新增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影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