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东工信〔2026〕39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认定类)实施细则》(东工信〔2024〕154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奖励“免申即享”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一)绿色工厂: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二、资助方式与标准(一)绿色工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企业,如企业既是省级绿色工厂又是国家级绿色工厂,仅按国家级称号最高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如此前已获得省级绿色工厂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通知,初筛奖励名单内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企业确认情况和信用核查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附件:2026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化发展项目初筛名单附件:2026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绿色化发展项目初筛名单.pdf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