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的产学研合作,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支持校(院)企合作平台建设工作措施》,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4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北京市支持校(院)企合作平台建设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以下统称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即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的各类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产业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科研攻关与创新成果高效转化,共同开展科研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共同建立平台管理、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协同机制,(二)支持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牵头申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共性技术等创新平台,支持高校依托校(院)企合作平台加强硕博士研究生培养,针对支撑重点产业发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成效突出的校(院)企合作平台,支持将校(院)企合作平台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按程序纳入“三新”产品推荐目录,四、组织实施支持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的科研立项项目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组织申报、受理和核准等工作,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支持措施由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