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6号)要求,现将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90万元(附件1)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扶持重点支持第七批省派驻村工作:主要用于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和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第七批以县为单位派驻村干部领队1个,二、规范资金用途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整村推进资金)资金属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支持重点村整村推进资金和支持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其中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省派第一书记驻点村发展生产,驻村干部领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省派驻村干部的会议培训、宣传交流,以及慰问省派驻村干部等与整村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支出,三、强化资金监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根据《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予以监管,附件:1.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分配表2.2026年省派重点村整村推进及领队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表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2026年4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