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报告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市监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认真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一)中央下达西藏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情况,2025年中央共下达我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947万元,《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5〕143号)下达646万元,2025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下达自治区市监局302.6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67万元、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7万元、七地(市)1530.4万元,按照绩效管理要求报送《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六项整体绩效目标,二、绩效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5年我区共投入食品监管资金6338.42万元,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科学设定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指标,(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5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共设定14个绩效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