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永州市2026年农业农村工作要点相关精神,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合理集中建设果蔬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短板,实施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二)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具有一定规模蔬菜种植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三)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单个实施主体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得超过4个,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补助资金来源于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二、相关要求申报实施主体必须对提交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报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3月21日,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把申报资料(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设施用地备案证明、实施主体承诺书)递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509室),附件:2026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永州市冷水滩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