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恩施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行业部门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共咸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5年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补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1-2025年符合补发条件的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进行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发,标准为有组织输送的跨省、省内县外外出务工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分别按照200元/人和100元/人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现对拟补发补助名单:第三批跨省务工461人、省内县外务工78人,如有异议,请向县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18-6831526附件:补发公示名单第三批.xlsx咸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