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深圳市关于加力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2月27日深圳市关于加力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设备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予以资助,鼓励我市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项目,对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工业设备更新项目,对符合前述类型的技术改造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支持具身智能数据采集场建设鼓励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以自建的方式投资建设数据采集场,对技术改造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数据采集场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五、支持企业应用“开源鸿蒙/RISC-V”开展技术改造对工业企业采用开源鸿蒙操作系统进行技术改造且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对符合前述类型的技术改造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七、做好项目纳统管理统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关制度要求做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统计工作,(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八、强化政策协同引导鼓励各区设立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