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84号)和《北海市海洋局关于<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海复〔2025〕30号)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26年3月27日组织验收专家组对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规定,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于2026年4月8日前,署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可以书面、传真或电话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北海市海洋局地址:北海市银海区广东路241号,联系电话:0779-2069128,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专家验收意见书北海市海洋局2026年4月1日文件下载: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专家验收意见书.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