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关于征集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做好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现就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补助文件依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23号)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花卉产业发展补助是指用于发展设施花卉、激励品种创新以及承担省政府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全国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等相关支出的补助,补助对象除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花卉(园艺)展会承办单位外,其余均为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项目予以补助,2027年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包括:支持建设花卉生产设施(包括新建和拆除重建温室大棚)、配套提升设施(包括水肥一体化设施、病虫害防治设施、智能控制系统)、花卉储存保鲜设施和花卉种质资源库(圃),为从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除奖励花卉植物新品种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外,为使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惠及更多的花卉苗木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合作社,三、项目入库报备时间节点及其他要求1.项目计划必须在2026年4月15日之前完成报备,3.花卉产业发展项目补助优先考虑有项目建设需求、建设条件成熟且未实施过省级花卉产业发展补助的项目,林业主管部门在确定项目实施单位时,申请花卉产业发展补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