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6号)和《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乡镇初审,县人社局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享受2026年第三批创业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日-4月8日),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中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38-7200860,序号乡镇姓名性别人员类别创业项目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创办时间补贴金额(元)经营地址1凯江镇邱雪梅女返乡入乡农民工中江县凯江镇佳乐超市92510623MAEHGBKY0B2025/4/285000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82、84号2辑庆镇邓金福男返乡入乡农民工中江县辑庆镇鑫悦家纺店92510623MAE43UK36F2024/11/115000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辑庆镇幸福街131号14栋1楼8号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