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各有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设站单位:根据《淄博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淄人社发〔2016〕45号)、《淄博市柔性引才实施办法》(淄人社发〔2020〕8号)等有关规定,经逐级审核(确认)、公示等程序,确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放博士后工作经费补助,现将获补助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经费到位后,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对资助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对违规使用资助资金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追回违规使用的资金,联系人:孙倩倩联系电话:0533-2769857附件:2021年度淄博市博士后工作经费补助发放名单.xlsx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