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分局、相关科室: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申报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示范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已获得“山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示范区内培育期满3年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可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二、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的复核2019年及以前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均须参加复核,选择申报示范企业的,在1年期内保留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三、工作要求各直属分局和知识产权管理科室要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和复核,由知识产权管理科室负责组织申报和复核,咨询与联系人:杨林军、李曜奇联系电话:7028291附件2: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流程及操作说明.pdf附件1: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