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规发〔2026〕1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闵行区支持现代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在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评估的基础上,区政府决定,对《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支持现代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22〕8号)予以废止,特此通知,2026年3月26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