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8号)和《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袁区农局字〔2025〕97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方进行了验收,为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2月2日袁州区农业农村局:0795—3223108实施主体建设内容验收情况拟奖补资金(万元)备注江西省屏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1.钢构仓储大棚1300m22.铲车1台,叉车1台,破碎机1台,颗粒机2台1.钢构仓储大棚1300m22.铲车1台,叉车1台,颗粒机2台43钢构仓储大棚150元/m2,补助资金19.5万元,设备补助购置发票的30%,共补资金23.5万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