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8号)和《宜春市袁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袁区农局字〔2025〕97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进行了验收,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袁州区农业农村局:0795—3223108序号实施主体建设内容验收情况拟奖补资金(万元)1宜春学院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已完成台账建设2.52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秸秆还田效果监测已完成还田效果监测8.53江西省友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五化利用展示点已完成104江西省屏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收储利用800吨已完成829.65吨9.6备注:江西省屏峰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任务额800吨,按115元/吨,奖补9.2万元,实施方案明确秸秆收储超任务额部分,按奖补标准的120%补贴,即奖补138元/吨,该主体实际完成829.65吨,超额29.65吨,按138元/吨,奖补0.4万元(取整数),共奖补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