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本土人才干事创业活力二十条措施》(南委发〔2017〕20号)及《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2021年7月至12月新收人才申报件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租房补贴、购房补助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科室:光泽县委组织部人才室,联系电话:0599—7951799,附件:1.光泽县拟享受租房补贴名单2.光泽县拟享受购房补助名单光泽县委人才办2022年6月9日转载链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