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进贤县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的文件要求,以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为前提,执行各项就业政策补贴规定的支出项目、支出标准和支出程序,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基层申报、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核准的申报程序进行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就业专项资金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