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2026年3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家、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战略部署,支持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与研发,全面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适用主体本措施适用于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封测、集成电路设备制造、集成电路材料生产、终端应用等环节的企业,二、主要措施(一)支持核心技术研发1.支持流片,推动企业实施开源架构IP核和新型存储技术IP核研发和使用,8.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推广,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支持自主创新产品规模化推广,(三)支持产业要素保障10.鼓励企业融入国家产业战略布局,支持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集成电路领域重大技术攻关与重点研发计划,实施集成电路产业人才项目,鼓励企业引进集成电路重点骨干人才和重要技术人才,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发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2〕1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