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企业:根据《关于设立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省交易团地市交易分团的通知》有关要求,负责福州市参展企业一般性展位收回和调整安排工作,我局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办法》、《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福建交易团出口展一般性展位安排和使用管理办法》、《广交会福州市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安排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第139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调整安排有关工作,确定第139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福州市分团一般性展位拟分配方案,本届所有展位均为临时展位,仅供企业本届参展使用,各参展企业需严格遵守《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规定》,根据广交会最新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联营参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第136届广交会起参展企业申报联营需在同一展区的相邻展位数3个或3个以上,请联营企业按照规定参展,公示期3月25日-3月31日,公示期内,请在公示期间内将异议材料实名寄送我局,联系单位:福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联系电话:0591-83257517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9层附件:第139届广交会福建省交易团福州市分团一般性展位拟分配方案福州市商务局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