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于2024年12月3日发布了新北路(福成路-陈李线)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丰征补安置〔2024〕17号),鉴于省政府已公布新的全省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且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现已全面启用,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1、原公告中明确的征收范围、征收目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等内容,继续按照原公告内容执行,2、土地现状调查数据变更如下:拟征收丰华街道丰裕村四组集体所有土地4.7459公顷(71.1885亩),农用地4.5885公顷(68.8275亩),含耕地3.6838公顷(55.257亩),建设用地0.1574公顷(2.361亩),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暂参照《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盐城市大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大政发〔2023〕81号)的执行标准测算,具体按照获批时点的大丰区执行标准执行,4、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区、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附图:用地勘界图.pdf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