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全年围绕找订单、聚人才、融资金、跑手续、降成本、护平安、解难题等方面开展“我为企业+”系列服务活动200场次以上,责任单位:投资促进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自贸办、项目办、集团公司(二)我为企业聚人才1.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新获批市级及以上人才平台不少于5家,全年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活动不少于5场,企业高管研修交流、技能人才等级提升、专技人才职称评定等各类人才培训活动不少于20场,全年申报创建人才发展平台不少于5家,完善领导联点服务重点人才工作机制,积极协助企业开展人才认定、奖励申报等服务,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局、营商环境事务中心、总工会(三)我为企业融资金1.金融服务直达,全年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全年为企业提供帮代办服务1500次以上,针对不少于50家重点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化涉税服务,主动帮助不少于200家企业重塑信用,免费为不少于20家生产型外贸企业提供“一对一”合规指导及涉外法律服务,对不少于50家涉诉企业进行一对一舆情应对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