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滨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滨人社发〔2025〕9号)的要求,对我县拟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16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779惠民县拟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第一批)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