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福建省加快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2018-2020)》(闽经信信息〔2018〕255号)(附件1)要求,推动我市企业上云上平台工作,现将做好2025年度全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我市上云上平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上云上平台费用投入的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投资额不低于8万元,4.企业上云上平台的内容为《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闽工信信息〔2018〕255号)文件确定的范围(详见附件1)中的“生产(含MES、ERP、生产数据、应用软件等)上云、供应链(含采购、仓储、物流等)上云”,三、申报材料1.三明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凡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填报《三明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县(市、区)工信局及申报企业应另各留一份存档备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经过评审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实际情况和支付金额进行审计,七、其他事项(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二)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电子邮箱:smgxjxxk@163.com附件:1.企业上云上平台内容参考表2.三明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资金申请表3.企业信用承诺书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