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政策清单公示序号政策名称政策文件或依据主要内容政策终止执行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申报流程发放频次发放时间备注139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2023年4月30日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征收免申请无无14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2023年4月30日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免申请待省厅正式下文后发放待省厅正式下文后发放141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59号)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20%,2022年4月30日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需申报每月缴纳工伤保险费时税务系统自动按降低后的工伤保险费率测算当月工伤保险费参保企业测算缴纳工伤保险费时142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实施办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用人单位申请之日起1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或延续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定,2023年10月1日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审核结论不定期不定期144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暂无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申请,银行放贷不定期不定期145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对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2026年1月1日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区经办-街道审核-县级终审-公示-资金发放,提交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022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2.3.6.7页复印件,5.招工表、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注:需提供招工表、解除劳动合同书的两类情况为:①已享受满三年养老保险补贴需继续申请的改制下岗女职工,6.代办人需要提供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