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目标任务,项目负责人应在立项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与市县科技管理部门签订项目任务书,第十六条项目任务书应以项目申报书和专家评审意见为依据,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项目资产归属等内容,第十九条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在项目立项和验收后,第五章项目验收第二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届满后3个月内,主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将相关验收材料报市县科技管理部门,(一)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二)未完成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二)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第三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经济收益一般归属项目负责人以外直接参与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和农民,项目资产归属要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在本市县年度项目验收结束后3月内,注:要注明测算标准经费来源预算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万元)科目财政经费支出(万元)1.省财政经费直接费用1.设备费2.业务费3.劳务费2.市县配套经费注:签任务书之时要明确市县有配套才能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