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保障我县脱贫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零散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参照广元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按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的创业补贴,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其中:创业项目不能超过10个,对吸纳10人以上(含10人)脱贫劳动力的创业企业,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并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励,可按规定申请职业资格证书高级270元、中级220元、初级170元、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20元的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九、脱贫劳动力创业补贴,且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至少5个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按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按不超过2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货款,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货款,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