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98号)和《莆田市财政局莆田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教育市级配套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莆财预[2025]66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前下达你们校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资金3254万元、中央综合奖补14万元、省级资金338万元、市级资金461.2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942.79万元已列入2026年初部门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提前下达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186万元、市级资金17.3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91.58万元已列入2026年初部门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提前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资金54万元、市级资金8.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27.2万元已列入2026年初部门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提前下达免作业本费省级资金158万元、市级资金18.3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86.95万元已列入2026年初部门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2),二、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三、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用途”列填写指南>的通知》(闽财教[2023]2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财办([2024]6号)等有关要求,做好2026年预算下达相关工作,绩效目标将随后续资金一并下达,各地要完善绩效目标管理,附件:1.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安排表2.提前下达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其他补助经费安排表荔城区财政局荔城区教育局2025年12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