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5〕1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17.8万元,专项用于既有住宅小区额外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项目,其中室外新建停放充电设施330个,补助13.2万元,利用既有停放场所改造新增停放充电设施230个,补助4.6万元),请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请你单位密切配合,跟踪督促项目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二、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请对照附件所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附件: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5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