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10号)、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康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第二批符合申领病残津贴条件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安康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事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915-3352981附件:《安康市2026年第二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名单》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