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煤行〔2024〕69号)要求,2026年3月21日,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进行了现场验收,形成了《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复工复产验收专家组意见》,依据现场检查验收结论、煤矿整改情况及相关签字程序履行情况,2026年3月25日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关于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区第九煤矿复工复产的批复》(鹤工信发〔2026〕1号),同意鹤煤九矿复产,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鹤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