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规定,现对新区2025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大鹏新区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298万元,已使用298万元,其中:1.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费72782元,3.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20000元,4.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95396.45元,5.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6250元,6.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000元,8.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5868.4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监督电话:0755-28333026附件:1.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费明细表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3.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汇总明细表4.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明细表5.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汇总明细表6.自主创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7.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8.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及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9.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汇总明细表10.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励补贴汇总明细表1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