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规定,现对新区2025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使用情况予以公示,2025年上级下达大鹏新区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810000元,已使用570371.38元,其中:1.就业驿站支出339546.38元,2.现场招聘会支出110825元,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80000元,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40000元,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若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监督电话:0755-28333026附件:1.就业驿站支出明细表2.现场招聘会支出明细表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汇总明细表4.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汇总明细表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