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民政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民政事业类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26〕9号)文件,从2025年8月1日起,革命“五老”人员省定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59元,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1-12月革命“五老”人员省级定期生活补助调整经费0.05万元(其中:荔城区革命“五老”人数1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支出请列入第2080899项“其他优抚支出”科目,二、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预算绩效目标(见附件1)随文下达,请你单位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和医疗补助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莆田市荔城区财政局2026年3月5日(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