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型及支持方式(一)医工结合指导性项目经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后,市科技局给予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编号,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与合作企业自筹,并按各医疗机构科技项目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二)医工结合资助项目项目研究方向不限,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开展评审,申报单位须提供与资助经费不低于1:1的自筹经费配套,经由各单位推荐申报医工结合资助项目,申报医工结合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同年牵头申报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应与牵头申报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四、申报材料(一)医工结合指导性项目2026年度厦门市医工结合指导性项目汇总表,(二)医工结合资助项目1.科技计划申报表,五、申报方式(一)医工合作指导性项目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申报项目审核后汇总,(二)医工结合资助项目申报单位推登录厦门市产业扶持管理系统(https://zhcz.cz.xm.gov.cn/cyfc),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