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2025年第一批稳定创业补贴发放公示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35号)文件精神,对2024年发放了创业担保贷款且到期正常还款(到期日前5日内足额还款)、稳定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退捕渔民等六类人员给予稳定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金额高于5万元(含5万元)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给予1000元稳定创业补贴,每增加5万元贷款金额,增加稳定创业补贴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符合条件人员,实际发放金额以其贷款存续实际月数(按每满30天计1个月,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予以发放,截止2025年9月30日,我区共有496名创业担保贷款人员符合补贴条件,拟同意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拨付补贴1965828元,公示时间至1月12日止,监督电话:0797-6612669附件:南康区2025年第一批稳定创业补贴发放公示赣州市南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