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委组织部、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镇江市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镇财农〔2025〕32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镇江市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镇财农〔2025〕50号)文件精神及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兴隆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兴隆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变更请示》,由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审计局、经济发展局相关部门及业务技术人员组成农业项目评审组,对变更后的“兴隆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经现场查勘集中审阅申报材料和询问项目单位具体情况等环节目通过评审,经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审定通过,拟批准上报项目,详情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3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发现不实内容或有不同意见,请与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11-87051997,附件:2025年镇江市富民强村帮促行动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变更后)镇江市丹徒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