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在当前就业形势下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扬财社〔2025〕104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政策,经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定后,2026年1季度共50家企业享受社保补贴,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江都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电话:80805801,附件:2026年1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公示.xlsx【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