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种芯”工程领域科技重大专项中开展“总师负责制”新型项目组织方式试点,二、总师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领域“种芯”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攻关任务的组织实施、运行指导和监督工作,明确年度科技任务计划、阶段性目标、里程碑节点、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等,5.会同自治区科技厅做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调度和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综合绩效评价,6.对于项目实施中后期技术就绪度高且需开展应用示范推广的科技重大专项,由产业总师开展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推广,三、总师基本条件总师由在国内学术影响力大、权威性高、科研领导力强、熟悉国内外产业情况的高水平领军科技人才担任,包括自治区内人员、驻区中央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技术研究10年以上,应由推荐单位出具能确保工作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四、申报材料1.“种芯”工程总师申报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近10年科研业绩、产业贡献和服务能力、统筹协调和组织能力、战略规划和研究能力、所在单位承诺函),明确年度科技任务计划、阶段性目标、里程碑节点、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等,4.个人承诺书(包括承诺遵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2.总师服务期内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不变,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白文志0471-6328611、13474800504张福顺0471-6328608、13404844682附件:“种芯”工程总师申报信息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6年3月24日附件:附件:“种芯”工程总师申报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