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于2026年3月20日开展“徽动消费•乐享宿州”春季促消费活动,本次发放汽车消费补贴资金总额400万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的,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含税)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购一辆5万元(含)-10万元:可使用1000元(燃油车),购一辆10万元(含)-20万元:可使用3000元(燃油车),购一辆20万元(含)以上:可使用5000元(燃油车),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在燃油汽车消费券的基础上,每个档位增加1000元,补贴资金用完或到期,注意事项在宿州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严禁任何骗取、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将收回补贴资金,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由宿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参加活动汽车销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