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及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公众如认为《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影响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廉洁性,可参照《公平竞争审查初审意见》、《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并提出意见,具体安排如下: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4月23日,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附件文本阅读或下载,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如有意见或建议(含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一)书面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大道83号宝地广场1001沈先生收(二)电子邮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zszjj@yeah.net建议公众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非强制要求),以便作进一步联系,特此公告,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2关于《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的说明.pdf3关于《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公平竞争审查初审意见.pdf4海珠区制度廉洁性评估表.pdf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发展局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