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首批次新材料支持政策体系,现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首批次新材料是指国内实现原始创新或显著技术突破,本次认定主要面向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及《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5年版)》所列的产品,(二)申报产品条件1.技术先进性,(1)申报产品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或其授权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户单位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检测,2024年至申报截止日前通过工信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的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的产品,可直接纳入本次省级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名单予以支持,三、申报程序(一)企业自愿申报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审核申报单位资质、产品技术先进性、知识产权、质量检测报告、应用时间及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三)省级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产品进行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发布省级首批次新材料产品认定名单,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认识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工作对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认定为省级首批次新材料产品的,加大对首批次新材料产品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