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申报工作,附件:2025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申报指南厦门市商务局2026年3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5年度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商务方向)申报指南一、制定依据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6号)电子商务方向有关条款制定本指南,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符合财政申报相关要求,(二)申报单位按相关规定向商务、统计等部门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四、申报材料支持商贸数字化应用1.政策内容对运营时间1年以上,基地内企业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区域性电商产业基地(含直播基地)予以奖励:服务企业达5家且年网络零售额增长2000万元以上、运营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的,(5)与所服务厦门企业签订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厦门企业签订的租赁服务合同、服务发票等),(6)基地服务企业的“一套表”统计证明材料,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申报--厦门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数字化应用”,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提交),(二)纸质材料报送“厦企通”系统提交完成后,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资料的,附件:1.资金申请表2.基地服务企业情况统计表3.封面样式参考4.承诺书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2026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