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报的通知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应是在我省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是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二、创建领域本次申报创建领域共10个: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经各市州工信局确认满足创建基本条件后,填写创建申请书,按评价要点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二)审核推荐,各市州工信局对本地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择优推荐,2026年4月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创建申请书(5份)(纸质版+电子版)正式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规划处,其中,推荐园区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园中园”),以“园中园”申报的,必须明确四至范围,管理机构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推荐企业须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二)长沙市推荐园区不超过2家,其他市州推荐园区不超过1家;长沙市每个领域推荐企业不超过3家,其他市州每个领域推荐企业不超过2家,人工智能、软件领域园区不对“智能工厂占比”进行考查,(四)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五、其他事项申报材料模板、具体遴选标准请前往国家工信部网站下载:https://www.miit.gov.cn/jgsj/ghs/wjfb/art/2026/art_fbab1934e1344e768b87bcebdf29367f.html联系方式:投资规划处皮忱玄,0731-88955499(示范企业类)产业集聚推进处胡浩然,0731-88955605(示范园区类)电子邮箱:abc2212144@126.com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