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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平南县家禽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南县人民政府 | 2026-03-16
现将《2026年平南县家禽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2026年平南县家禽产业项目补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支持对象县内新建或扩建栏舍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规模家禽养殖企业(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要与当地村委签订项目联农带农协议,四、资金补助方式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补助资金500万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报情况在镇村公示不少于10天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申报条件,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成镇、村、当地农户代表(其中当地农户代表3人以上)的验收小组进行初步核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在镇村公示不少于10天后上报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将拟补助情况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项目建设业主凭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风险评估报告、农业设施用地手续、环评手续、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建设前/中/后相片、项目建设相关发票、联农带农证明材料(包括脱贫户(含监测户)证明、劳务合同(劳务协议)、工资表、考勤表和三种(含)以上劳动方式证明材料)等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报账,对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依托经营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按照以上要求获得衔接资金补助的产业项目,(二)严格资金使用奖励、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家禽生产、防疫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附件:1.平南县家禽产业建设项目申报书2.平南县家禽产业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3.平南县家禽产业建设项目现场核验表文件下载: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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