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2026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二、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加工,加大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带动力,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县内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经营主体2026年内购买并投入使用的农产品加工设备,对年内无违规经营行为的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进行补助,六、申报条件(一)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地点在平南辖区内,七、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主体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及相关材料:(一)2026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四)联农带农证明材料:申报的经营主体,项目申报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订,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于2026年6月30日前自愿向项目实施所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提交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申报经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四)项目审核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建设内容合理、项目投资金额核定、申报信息准确等要求,项目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附件:1.2026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书2.2026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主体汇总表3.2026年平南县农产品加工项目验收表文件下载:附件1-3.docx。